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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各市、县质监机构填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费落实自查情况表的紧急通知

各市质监站,连云港、南通、镇江港口质监站:
  2010年1月29日,省站接省交通运输厅转发财政部财综[2009]79号《财政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该《通知》为今后各市、县质监机构经费保障的重要依据,请各市质监机构紧密结合《通知》精神,按照《通知》要求,深入贯彻学习,认真填写“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费落实自查情况表”(详见附件三,请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界面右方的“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表格)。
  鉴于此项填报工作涉及到各市、县质监机构切身利益,且要求上报时间紧迫,请各市质监机构务必于2月1日17:30分前将报表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省站财务科,以便省站先行掌握了解情况,及时向省交通运输厅及财政厅反馈信息。
  联系人:何元宏
  传真电话:025-52853086
  电子邮箱地址:hyh_zjz@jscd.gov.cn
  附件一:财综[2009]79号 《财政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附件二:苏财综[2010]1号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附件三: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费落实自查情况表

                       二0一0年元月二十九日

附件下载:1、需填报的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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