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交党〔2010〕4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厅2009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包括厅机关公务员,厅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要进行集中述职。
二、时间安排
年度考核工作于2010年3月10日前结束。
三、组织领导
厅机关公务员和厅属单位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厅党组负责,厅政治处具体组织实施。
厅属单位处级以下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单位负责。
四、考核内容
围绕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具体详见《江苏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苏组通〔2007〕68号)、《关于开展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苏责字〔2009〕2号)。
五、方法步骤
(一)厅机关
1、厅机关处级干部于1月30日前将个人述职材料报厅政治处,汇编后印发厅机关干部作为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的参考。厅党组根据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结果,结合平时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厅机关处以下干部由各处室负责年度考核工作,并于2月5日前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
2、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2009年度厅机关考核优秀的比例为15%。处级干部考核优秀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和平时工作情况,由厅党组确定。处以下工作人员考核优秀人员,先由各处室先推荐1-2名考核优秀候选人,再经厅机关处以上干部二轮投票后,根据得票和工作情况,由厅党组确定。
(二)厅属单位
1、厅属单位召开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大会,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述职并进行个人述职,其他处级干部可视情况进行现场述职或书面述职。述职后,组织民主测评。厅党组将根据处级干部民主测评和工作情况,确定考核等次。述职报告应提前印发参会人员。会前,各单位根据测评表样式,自行印制测评表格(A4纸)。民主测评表由厅政治处负责回收统计,统计结果上报厅党组。
2、厅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2月10日前完成。
六、有关注意事项
1、南京交院、南通航院和江苏交通技师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南京交院、南通航院和江苏交通技师学院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学院党委负责。
2、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下辖的各路政支队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由厅政治处会同公路局组织实施。
3、各单位开展年度考核工作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有关要求。
4、要加强对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将民主测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试用期考核及后备干部推荐工作的重要依据。
5、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和测评情况书面反馈给个人,对于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勉谈话和组织调整。
6、厅属单位要将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及整改意见上报厅党组;将考核结果统计表、考核奖发放审批表、奖励审批表以及处级干部年度考核表于2月28日前报厅政治处。
7、在年度考核中,对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的嘉奖、记三等功以及奖金发放标准,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执行。
8、为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继续按照总考核人数8%的标准,给予年度考核称职人员奖励,奖励称号为“年度考核先进个人”,并一次性奖励600元。
请各单位按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与厅政治处联系,并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电子文档可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jscd.gov.cn)的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董 刚 联系电话: 52853509
附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样式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