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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厅
苏交政〔2008〕80号
关于组织开展“辉煌交通30年”职工文艺巡演活动的预备通知

各市交通局(港口局),厅属各单位: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30年来,我省交通行业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科学发展,大力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交通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为加快全省社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了生动反映改革开放30年来交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集中展示交通行业“胸怀全局、心系人民、奉献社会”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根据苏交政〔2008〕71号文件精神,省厅决定组织开展“辉煌交通30年”职工文艺巡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纪念改革开放30年•辉煌交通科学发展
  二、巡演节目的产生
  9月15日前,各交通单位根据巡演节目要求组织创作;9月20日前,各交通单位推荐优秀文艺节目;9月30日前,省厅组织专家对文艺节目进行评选;10月份,对选定节目进行后期编排和再加工、再修改,为节目巡演作准备。
  三、节目要求
  1、主题鲜明、积极向上。紧紧围绕30年来交通改革开放、科学发展进行创作,热情讴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交通发展成就和交通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
  2、形式多样、富有特色。节目类别包括舞蹈、杂技、歌曲、小品、相声、评弹、评话、戏曲、快板等各种文艺形式,既雅俗共赏,又有区域文化特色。
  3、职工参与、鼓励创作。必须以交通职工为创作和表演的主要成员。
  4、把握时间、适应巡演。舞蹈、杂技类7—9分钟;歌曲类3—5分钟;曲艺类(含小品、相声、评弹、评话、戏曲)10—12分钟;快板类:8分钟左右。在其他方面同时兼顾巡演要求。
  四、巡演时间和地点
  初定11、12月,拟在苏南、苏中、苏北各选择一个市进行演出(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其他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并在经费和人员上给予必要保证和支持。要精心组织,认真编排,确保节目质量。每个单位创作推荐1—2个节目。推荐时请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于9月20日前报送节目录像(光盘)小样。摄制小样时可无服装、道具、灯光等,但必须兼具音乐和画面效果。
  联系人:金  华,王  力025-52853508,52853512(传真);
  附件:“辉煌交通30年”职工文艺巡演节目报名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

主题词: 交通 职工 活动 通知
抄送:交通运输部文明办,省文明办,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江苏省交通厅办公室                     2008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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