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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运管进一步加强全市客运站安全生产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交通厅《关于贯彻〈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实施意见》(苏交运〔2008〕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客运站安全生产工作,徐州运管处对客运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与培训。
要求各县(市)、区运管所和各客运站要提高对客运站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各项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客运站要组织人员对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及省厅实施意见进行认真学习和培训,使相关人员掌握省厅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做好各项新精神、新规范的贯彻落实工作;贯彻法律、法规和规定,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和客运站安全生产。
二是要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各项安全管理和生产台帐。
根据省厅实施意见的要求,要求客运站要建立和完善以下12种安全管理制度和9项管理台帐。制度文本要统一装订和存放,台帐要统一规范并确保正常使用。
12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进站营运车辆管理制度;危险品查堵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9项安全管理台帐: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帐;进站营运客车和驾驶员登记台帐;危险品检查记录台帐;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台帐;营运客车出站检查记录;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惩台帐;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登记台帐。上述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各客运站要认真按照省厅意见的时限要求抓紧落实。
三是要认真履责,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要求各县(市)区运管所、市区各所(队)要立即对辖区内客运站组织一次检查;督促辖区各客运站积极开展对省厅实施意见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并尽快落实各项新的规定和要求,迅速建立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和管理台帐。市运管处将于8月中旬对全市(含六县一区)客运站就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得力、工作出色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失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相关严肃处理。
发布时间:2008-07-17 10: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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