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通运政稽查发出《关于客运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的查处通告》 |
| 近日,南通市运政稽查部门向市各客运企业发放了《关于客运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的查处通告》,在客运企业中引起强烈的反响,他们纷纷表示,一定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警钟长鸣。 最近,运政稽查部门不断接到人民来信和群众举报,反映长途客运班车利用下置行李舱从事客运以外的普通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数量巨大,危害严重。众所周知,客车下置行李舱是用来放置乘客行李的。如今一些客运经营者为了谋取高额运费,竟然置旅客生命财产于不顾,用其来装运大量危险货物,一旦发生爆炸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针对这一情况,市道路运政稽查部门与公安交巡警支队密切配合,不固定、不定期、不间断地进行联合检查,六月份以来,共查获鄂AB1787、苏J04431等一批营运大客车利用下置行李舱运输危险货物谋取高额利润的违法行为。南通市运输管理处于2008年6月27日以“鄂AB1787大客车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为由,对该车车主张卫星作出了罚款人民币28000元的处罚决定。同日,当事人张卫星自觉履行了处罚决定,缴纳了全部28000元罚款。之后,南通市道路运政稽查部门在加大路面检查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进违章处理后续跟进措施,从源头管理着手,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向全市各客运企业发放了《关于客运车辆运输危险货物的查处通告》。通告要求广大客运经营者不能为了眼前的利润,将一颗颗定时炸弹安放在旅客中间,置旅客生命财产于不顾,要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客运车辆的管理, 加大对驾乘人员有关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督促其规范运输经营行为,保证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 | 发布时间:2008-07-16 15:37:3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