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业管理港口管理
打 印 关闭窗口
苏州港掀起学习贯彻《江苏省港口条例》新高潮

 

就在《江苏省港口条例》即将施行之际,苏州港掀起学习贯彻《条例》新高潮,三港区充分利用会议宣贯、业务培训、张贴标语、拉横幅、出板报以及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形式和宣传媒体,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让《条例》精神贯彻到每个码头,贯彻到每一个港口经营人,让社会各界了解《条例》,遵守《条例》,支持《条例》。

作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体现苏州港竞争力的枢纽核心港区,太仓港区十分重视《条例》的宣贯工作,已对《条例》宣贯进行了周密的筹划和部署。成立了以苏州市副市长、太仓港管委会主任梅正荣为组长的宣贯领导小组,他们拟请《条例》起草人对管委会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全港区所有港口经营人和港口经营活动相关单位进行宣贯和培训;将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使执法一线人员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各项规定;将在61日前后,在《太仓日报》上刊登《条例》的宣传材料,在太仓电视台播报《条例》有关内容及太仓港口发展的宣传片;届时,他们还将在所有码头单位及港务大楼内张贴宣传标语、拉横幅和出一期《条例》宣贯专刊,通过管委会网站,开展集中宣传,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

519,常熟港区举办了由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码头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江苏省港口条例》培训班,程忠民局长亲自进行了宣贯动员,并分总则、规划建设、港口经营、港口安全、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五个方面进行了逐字、逐句、逐条讲解和研究,学的深,学的透。他们还在局机关和所有码头单位挂出横幅15条,将部、省近几年出台的包括《条例》在内的49个常用港口管理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印刷了500多本下发给各港口经营人,他们将在近期在《常熟日报》上全文刊登《条例》,61将在常熟电台上进行答记者问。

张家港港区是全国首个县级市亿吨港,建港时间早,码头经营单位多。为进一步提升港口事业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保障作用,近来,张家港市把《条例》宣贯当作阶段性中心工作来抓。528,张家港市召开了所有口岸查验单位和港口经营单位会议,对《条例》进行了宣贯,电台、电视台也作了新闻报导,他们将《条例》印成小册子,发给每个经营单位,并要求各单位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他们根据省局的宣贯精神,编辑了十条宣传口号,在所有单位张贴标语和挂横幅,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条例》施行之日,《张家港日报》将出一期专刊,钱德华局长将发表题为《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努力促进张家港港口又好又快发展》的文章,并全文刊登《条例》。


发布时间:2008-06-24 10:40:40

推荐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5.0 以上版本
2006-2007 江苏省交通厅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维护:江苏省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苏ICP备-010651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