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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年第2、3期公路工程监理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交质管[2008]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路工程监理业务培训管理办法》(质监公字[2004]29号)有关规定,现经请示交通部质监总站同意,决定于2008年7月3日在镇江市举办2008年第2、3期公路工程监理业务培训班。请各市质监站通知准备参加培训的人员,自行安排好本职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2008年7月2日报到,7月3日上午正式开课,为保证教学质量,请学员于当天准时报到,过时将不予安排。
  二、培训地点:江苏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培训中心(镇江市谏壁镇越河街27号)。
  三、培训费用:33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证书费等费用1200元/人,食宿费用2100元/人)。请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即交付培训费用,单位支付培训费用的于报到时一次付清。
  四、培训对象:具有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
  五、参加培训人员请自带文具用品和计算器。
  六、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须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要求用A4纸复印,姓名及相关内容号码清晰)。
  七、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监理业务培训一律实行闭卷考试;试卷由质监总站在试卷库中随机抽取;经考核,五门课程均合格者将颁发交通部监理业务培训证书。
  八、本培训班由东南大学教师授课;所有参培人员在培训期间内,应保证正常出勤,凡累计缺课15个学时者,取消考试资格,不予结业;参培人员要遵守考试纪律,保证教学质量。
  九、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按照学员申报名单落实符合培训条件的参培人员,及时通知到有培训需求的单位和个人;并于7月1日前将拟参培人员名册以电子邮件(EXCEL格式,具体如附件)报我站;请江苏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培训中心做好学员接待工作,安排好教师食宿。EMAIL:ps_zjz@jscd.gov.cn

                   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


发布时间:2008-06-17 10: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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