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法制典型案例
打 印 关闭窗口
聚焦全省渎职侵权八大案例

□江苏法制报记者 宋世明

 

张根荣滥用职权案

乱批地判刑7

被告人:张根荣

职务:原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副局长

罪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刑期:7

1994年至2001年上半年,原陆慕镇古巷村经济合作社在无用地审批手续等情况下,违规开发商品房154套,一直未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1228,吴县市国土管理局为解决历史遗留的违法用地问题,制定了《吴县市地籍调查后土地登记中有关问题及处理意见》。时任陆慕镇国土所所长张根荣根据《处理意见》要求,通知陆慕镇古巷村补办154套商品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了帮助该村领导少交办证费,20015月,张根荣同副所长商量后决定,将本该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并收取出让金的129套商品房,以“个人进镇买地建房”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登记发证。另外,张根荣明知古巷村2001年开发的18套商品房无任何审批手续,属违章建筑,不适用《处理意见》的规定,仍将其并入其它商品房一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张根荣滥用职权行为致使国家流失土地出让金及契税316万元。另查证张根荣多次收受好处费计人民币12万元。2004518,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张根荣执行有期徒刑7年。

童跃玩忽职守案

财务乱短少40

被告人:童跃

职务:原宿迁市劳动局主任科员

罪名:玩忽职守罪、挪用公款罪

刑期:36个月

2000年元月至20057月,童任市医保处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期间,作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单位所负责的医保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不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责,致医保基金的管理混乱,财务账目不能按规定建立,造成医保基金现金短少40余万元,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童跃另犯挪用公款罪,法院判处执行有期徒刑36个月。

傅士海滥用职权案

验船师为钱拆船

被告人:傅士海

职务:原无锡市地方海事局(船检局)助理验船师

罪名: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刑期:3

20042月至20053月,傅在受无锡市地方海事局派遣到市交通局船型标准化办公室工作期间,受国家委托行使有关挂浆机船拆解现场监督和船证资料审核的行政职权,明知拆船经营户利用向他人购买的挂浆机船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营业运输证等证书以及与上述证书不符的旧的17艘挂浆机船,向市船型标准化办公室申请拆解并提出经济补贴的事实,傅士海擅自违反有关监督审核的规定,使得船证不符的17艘挂浆机船通过了现场监督和船证资料审核,得以拆解,并领取了国家支付的经济补贴,致使国家遭受经济损失549560元,并在此过程中多次收受以上拆船经营户的贿赂。傅士海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法院判处执行有期徒刑3年。

侯勤等人玩忽职守案

桥坍塌45

被告人:侯勤 女、韩冬平

职务:原江都市航道管理站站长

原江都市航道管理站副站长

罪名: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贪污罪、玩忽职守罪

刑期:96个月 8

2006年初,江都市交通局委托市航道管理站拆除市郭村镇通扬河上的旧胜利桥。20062月,侯勤和韩冬平在盐城市江洋疏浚打捞有限公司不具备拆桥资质的情况下,串通该公司总经理以江洋公司的名义承包拆桥工程,同时双方约定拆除胜利桥的工程款为30万元,但侯勤和韩冬平要求以45万元的价格签订合同,并在工程结束后,将其中的15万元返还给侯、韩二人。他们采取虚假招投标,伪造其他单位报价书并私刻印章等手段,由侯、韩二人以报价最低为由,使江洋公司获得该工程的承包权。接着,江洋公司将该工程转包给同样没有拆桥资质的打捞队,打捞队又以3万元的价格将工程再次转包给安徽省一村民韦某,后韦某召集了10余名无任何施工经验的安徽、河南农民,在施工方案没有通过和未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且未设置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野蛮施工。期间,韩冬平到拆桥现场察看时,发现上述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问题,未能有效制止施工,也未督促施工方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导致拆除中的胜利桥于2006311上午发生坍塌,致使正在桥上施工的9名民工落入河中,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另侯勤和韩冬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侯勤家庭收入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法院以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侯有期徒刑9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以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判处韩有期徒刑8年。

管华新滥用职权案

滥改耕地变河塘

被告人:管华新

职务:原常州市武进区国土资源局芙蓉国土管理所工作人员

罪名:贪污罪、受贿罪、诈骗罪

刑期:11

2002年下半年至2004年间,管华新违反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遗留建设项目用地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为不符合补办条件的武进市69个单位的违法用地,违规办理了补办用地批准书,补办面积共计449.109亩,导致国家应征收的土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费和围垦造地资金无法收取,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880余万元。另管华新还弄虚作假,在办理其他89个单位用地批准书时,肆意将耕地更改为河塘,更改面积共计426.341亩,造成国家耕地占用税损失人民币210余万元。管华新构成滥用职权罪,管另犯有贪污罪、受贿罪、诈骗罪。法院以数罪判处管华新执行有期徒刑11年。

石森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案

发票员冒名售票

被告人:石森

职务:原启东市国家税务局汇龙管理分局发票管理员

罪名: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受贿罪

刑期:6

20028月至200212月期间,石森利用职务之便,冒用某四家公司名义,从自己所保管的发票中,领取5本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发售,致使国家税款损失共计19万余元。20028月至200210月,石森分别冒用某个体户之名领用一本百万元版限额工商企业通用发票,冒用某村民、某加油站、某贸易公司之名,从自己保管的发票中领用十万元版限额普通发票2本,万元版限额普通发票2本,千元版限额普通发票7本,分别提供给他人使用,致使国家损失税款21万余元。20021月,石森分别以原启东市国税开发区分局虚拟户头领用4本万元限额普通发票,分别提供给某个体户、某贺卡公司使用,致使国家税款损失3万余元。200112月至200210月期间,石森分别以国税局汇龙管理分局虚拟户头的名义购领百万元限额普通发票1本,以某个体户的名义购领百万元限额发票1本,违法发售,致使国家税款损失6万余元。另查证石森还有贪污、受贿犯罪行为。法院以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受贿罪,判处执行有期徒刑6年。

李金明滥用职权案

购电梯只要高价

被告人:李金明

职务:原泰兴市交通局监察室主任、交通小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罪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刑期:56个月

200012月,泰兴市交通局筹建交通小区工程,李金明将综合大楼采购4台电梯信息告诉其亲戚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常某某。常说服李金明放弃了工程设计单位较低的电梯概算,转而采购日立等高档品牌电梯。20015月,李让工程设计单位根据常提供的电梯技术资料,制作了电梯采购招标文件。后李金明又指使常找两家单位陪标。常即找到两家公司,共三家单位入围竞标。开标之日,一陪标公司并未到场。李金明作为业主方代表、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投标单位只有两家,应按规定重新开标的政策,让常顺利中标,常与泰兴市交通局签订了价值296.43万元的采购合同。事实上常签订的合同购进价只有186.386万元。经价格认定,该4台电梯的销售价比市场价高约40余万元。另查证李金明还有受贿犯罪行为。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执行有期徒刑5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于丽萍玩忽职守案

非法拆借农保金

被告人:于丽萍,女

职务:原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和劳动工资处处长

罪名:玩忽职守罪、贪污罪、受贿罪

刑期:66个月

19971月、4月,于丽萍在担任南通市农保中心主持工作的副主任期间,在明知农保基金不得存入异地及非国有银行的情况下,违反规定,将农保金214万元存入异地非国有银行,又非法拆借农保基金400万元,致使南通市农保中心财产损失550余万元。另查证于丽萍还有贪污、受贿犯罪行为。法院以玩忽职守罪、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执行有期徒刑66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

 


发布时间:2007-05-23 14:57:38

推荐使用 Internet Explorer 5.0 以上版本
2006-2007 江苏省交通厅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维护:江苏省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苏ICP备-010651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