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交通部2007年第8号令公布《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现随文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并对我省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提出贯彻意见如下:
一、我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省市交通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的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的备案审核工作应当认真细致;同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资格预审、开标、评标等重要程序的现场监督,防止并及时纠正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和不规范行为。
二、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的招标人应在中国招投标网发布招标公告,采用国际招标的,应在《中国日报》发布招标公告;参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范本和招标文件范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编制时间不得少于《规定》的要求;资格预审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路、财务、金融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七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投资协议签订、项目法人组建、项目特许权协议签订等后续工作。
三、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应严把资格审查和评标关口。资格审查要满足《规定》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并对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净资产、投融资能力、初步融资方案、从业经验和商业信誉等情况进行审查。评标应当采用《规定》列举的综合评估法或者最短收费期限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收费期限、融资能力、资金筹措方案、融资经验、项目建设方案、项目运营、移交方案等评价内容的评分权重,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采用最短收费期限法的,应当在投标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前提下,推荐经评审的收费期限最短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但收费期限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
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招标内容,对照《规定》和范本,进行充分研究和论证,确定合理的资格审查标准,选择合适的评标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招标评标实施细则,防止出现投标人竞相压价以及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同时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素,以降低流标的概率和履约的风险,保证项目融资目标的实现。
特此通知。
附件:交通部令2007年第8号《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公路 招标 通知
江苏省交通厅办公室 2007年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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